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华镇公共卫生服务购买协议甲方: 乙方: 为了仔细开展好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更好的为广阔人民群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2024 版)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因甲方医疗设备、人员限制,不能开展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甲方向乙方进行购买式辅助检查服务。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服务购买协议:第一条 服务项目内容: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2024 版)及楚雄市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内容,主要涉及部分为老年人管理、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中的每年 1 次体检项目内容。第二条 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人员组织,提供体检场地,进行基础体检,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第三条 乙方负责制定体检时间,按时到达体检地点,提供检测设备和人员。第四条 乙方负责体检内容包括 B 超、心电图、全血分析、尿液分析、生化检查、静脉血糖检测。 1 /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乙方体检后向甲方提供各种检查报告。第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2024】355 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B 超每系统 15 元,三导心电图 10 元,全血分析 20 元,生化检查 68 元、静脉血糖检测 4 元。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为收费标准的50%。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时间:年终考核结束并公共卫生经费到位后根据体检数量进行计算,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