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莞市统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摘要: 本文针对东莞市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需要加强医药卫生体制四位一体的联动协同改革机制建设,补充了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保险需求的条款的建议,以期东莞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完善。 关键词: 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四位一体随着东莞市社会经济进展水平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财政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持能力明显提高,东莞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东莞不仅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全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概述东莞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市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和失业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统一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和分配使用(1)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根据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为基本标准,建立覆盖住院和门诊的医保统筹基金,其中住院部工程期刊www.126lunwen.com/gcsfb/分为2%,门诊为1%。不同的人群根据不同的补贴标准由各级财政进行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住院和门诊0.3%的部分,财政补贴0.2%,个人负担0.5%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负担住院的全部保险费用和门诊的0.8%,财政补贴0.2%;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力度最大,个人仅负担一半保险费用,另一半由财政补贴负担。从财政补贴标准看,财政补贴主要集中在居民补贴部分,就业人员财政补贴统一为平均工资额度的0.2%。 (2)医保基金的分配使用。医保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使用,住院基金用于根据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及部分特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的第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以上保险待遇。基金对住院和特定门诊的基本费用保险水平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万元(2024年调整为10万元),住院部分按95%核付(2024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为100%),特定门诊按60%(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按65%)核付。2024年1月1日以后以上比例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同时对具体病种及核付标准也进行了明确,对于符合特定要求的基本门诊费用根据60%核付。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定点双向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