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商知识产权代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委托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受托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 3966 号东环国际 A 座 20 层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为申请商标注册于 年 月 日 签订《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现双方就上述合同签订如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本补充协议与《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认证、诉讼等。在相同价格及相同服务范畴的基础上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在协议服务期限内,如甲方在未取得乙方的同意下与第三方合作,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违约赔偿金,所述赔偿金以甲方支付给所述第三方的代理费为准(正在办理的业务除外)。 甲方作为乙方 VIP 客户,乙方承诺在正常报价基础上予以优惠,具体各服务产品种类及报价。2、乙方代理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申请事务,乙方应当指定乙方之代理人进行代理。乙方代理工作为:指导甲方选择申请使用的商品,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提供与商标申请有关的法律咨询。1.2 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1.3 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甲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披露的内容为准。1.4 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为、传真为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的工作进程。2.2、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及时、完整地收集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2.3、甲方应严格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支付相应费用。2.4、在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2.5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讯服务:+1、协助甲方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制度+2、提供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及讲座+3、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参考意见+4、日常知识产权事务咨询+5、为甲方防止企业商标淡化提供咨询意见+7、商标选择意见+8、处理商标局审查意见+9、商标使用审查+10、出具商标诉讼咨询意见+11、商标国际保护方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