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小学 2024 年课堂教学评价报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随着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逐渐由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向课堂教学转变
我市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究,新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已成为学校的共识,但滞后的课堂教学评价又阻碍着我市新课改进程
依据新课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建立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十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制定《十堰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对全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学校三年一轮的课堂教学评价,对学校创建高效课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一、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改革创新,建立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授权,市教育科学讨论院为全市课堂教学评价的实施主体,肩负着对市直中小学的评价任务和对县市区及东风分局学校评价的抽查认定工作
为此,市教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部室各学科教学讨论员为主体,同时遴选部分学校骨干老师,组成教学评价专家团队,该团队学科齐备,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共计 40 余人
前期,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指导下,市教科院小学、初中、高中各部室教科研人员仔细学习《指导意见》,讨论各地课堂教学评价理论及方式,结合课程改革新要求,确立了课堂教学评价的七个方面及权重,在此框架下,各科从实际出发制订完善评价的具体内容,并多次讨论,三易其稿,最终形成十堰市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县市区教学讨论室主任会,学习相关文件,解读评价量表,安排评价工作
同时,分别以市人民小学、市外国语学校和市二中为试点校进行课堂教学试评估,进一步统一认识,加深对评价量表的理解,统一评价尺度,确保评价有据可依,依规评价,把评价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