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临 时 设 备 租 赁 合 同承租方:濮阳市东祥市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施工生产实际需要,承租方就租用出租方的临工 50 型装载机 设备等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将自有设备: 临工 50 型装载机 用于甲方 红河油田油管修保厂建设 工程的施工使用,厂内土方倒运
租用设备采纳人机一体的方式,即乙方自行配备操作人员,该操作人员劳动酬劳及全部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用设备操作人员食宿由甲方统一安排,费用乙方自理
二、租用时间:租赁期限自以实际现场负责人开具出工单据为准至甲方停止使用
三、设备质量及风险乙方保证出租设备性能完好,并自己承担出租设备全部责任风险
四、租赁设备价格: 临工 50 型装载机 土方倒运 租赁期间设备的过路桥费、维修费、油费、及设备上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义务 1
有责任合理使用租赁设备;2
根据约定支付设备租赁费用;3
有权辞退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租赁设备操作人员
六、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必须采纳有资质的人员上岗,并购买保险
设备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技术熟练 ,能完成工作任务,施工期间,乙方失误操作事故由乙方负责
租赁设备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3
负责租赁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保证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4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定、HSE 管理要求;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损失,全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6
乙方负责自己配备租赁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乙方提供必要的租赁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但不得耽误甲方施工;七、结算与支付方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写的工作清单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八、违约责任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