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必恒) 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 年 8 月 18 日) 王必恒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十分重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06]70 号)下发后,市委副书记郁义康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勇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时批转了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甬党办发[2006]24号),对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总体要求、应遵循的原则、创建活动的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全市范围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支持和组织保证。 下面,我根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的意见,就如何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甬党办发[2006]24 号),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要求,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上个月召开的党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今年 10 月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这充分说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加突出的地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最近各级党委和上级工会都在进行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的调研,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准备。在这一大背景下,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对于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市特点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目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