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非行政许可 土地更正登记,名称、地址变更登记、土地证换发 一、审批类型:非行政许可 二、必备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土地证》原件; 3、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个人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4、单位或个人地址变更的需提供地名办的地址变更证明; 5、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6、承诺书(承诺该地无司法查封、抵押、买卖等事项,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7、《土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登记、发证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图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三、办理期限:14 个工作日(不含去函税务部门核税、客户纳税用时和法定公告时间 15 天) 四、审批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申报→个人转分局,单位的转地籍处(1 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制作宗地图、用地坐标图等(7 个工作日)→负责人审核(3 个工作日)→制证中心制证(3 个工作日)→转政府服务中心 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登记办法》; 3、《XX 省土地权属确定争议处理条例》。 六、收费标准: 1、分割转让证明书工本费 20 元/本; 2、《XX 省土地权属确定争议处理条例》。 七、收费依据: 琼价费字[1993]150 号文 办理房屋土地分割转让证明书 一、审批类型:非行政许可 二、必备材料: 1、申请书; 2、用途不符的需提供用途变更批准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属划拨地的先补办出让手续);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6、在本宗内每栋楼的《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7、土地他项权利人同意分割转让的证明文件(没有设定抵押的,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8、房产测绘报告; 9、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完的,填写《地籍申报调查审批登记表》; 10、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1、属于房改房分割的,需提交有关政府批准文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