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0 年深圳市管道直饮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加强对我市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深圳市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市管道直饮水卫生现况及存在问题,加大对无证管道直饮水经营行为的疏导和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企业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管道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通过整治,使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同时为制定生活饮用水安全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宾馆(学校、托幼机构除外)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管道直饮水有无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室(或委托检验机构定期对直饮水进行检验); (二)监督检查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 (三)抽检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成品水和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
(见附件 1)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直管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区管道直饮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汇总、分析、评估全市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二)各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对辖区内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进行评估
(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抽样以及样品的检验和检验结果的评价,并将抽检结果及时报送市、区卫生监督所
(四)样品的检测费用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2010年 4月 20日前) 1、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