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 年车险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车险销售费用管理,架构、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支持业务发展和提升经营效益,提高公司车险业务市场竞争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险业务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保险业务而付出的直接获取成本,包括手续费、佣金、业务员工资及福利、各级机构销售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印花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及其他直接为销售活动而支付的费用等。 第三条 销售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优先原则,销售费用管理以追求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为总体目标,以业务实现边际效益和变动成本率的高低为评价标准。 (二)支持业务发展原则,在经营效益可控的前提下,销售费用管理应最大程度支持业务发展,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三)实事求是原则,在符合效益优先要求下,销售费用管理应符合实事求是原则,遵循市场竞争规律,不浪费、不脱离市场客观需求。 2 (四)差异化、动态管理原则,对销售费用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根据业务经营效益情况、市场环境不同对各分公司及下属机构、各类业务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业务经营效益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销售费用政策实施定期调整的动态管理策略,当市场面临重大变动或公司经营质量变动较大时及时调整销售费用政策。 (五)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销售费用管理坚持集中管控,部门分工协作,对下属机构分级授权的管理模式。 (六)销售费用管理坚持合规经营、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 建立总公司、分公司、三级机构三级纵向管理架构;明确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车险管理部、市场营销中心或市场部、计划财务部、产品与精算部等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形成分工合作、协同配合的管理架构和机制。 第五条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新承保车险各细分业务边际利润率目标值,制定公司年度新承保车险业务边际利润和销售费用总预算,并负责审批车险销售费用公司总体预算调整,其中新承保业务指销售费用政策执行期间起保的业务。 第六条 总公司车险管理部依据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新承保车险业务边际利润和销售费用总预算,制定各分公司分渠道、细分业务销售费用标准,并对公司车险业务边际利润和销售费用政策是否超总预算负责;分公司车险管3 理部制定下属机构各类业务销售费用标准,相应对本分公司车险业务边际利润及本分公司销售费用政策是否超总公司下达的销售费用政策负责;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