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安置就业工作汇报 近几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旗委、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优化政策机制,创新服务载体,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毕业生报到就业总体情况 2006— 2009 年,我局共接收登记本地生源毕业生292 人,安置就业209 人,就业率为72%。其中,接收登记本科毕业生报到104 人,安置就业91 人;大专(含高职)毕业生报到144人,就业93 人;中专毕业生报到44 人,就业25 人。 2006 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共4 3 人,其中本科学历1 6 人、专科学历1 7 人,中专学历1 0 人;2007 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共 5 9 人,其中本科学历1 8 人(其中具有学士学位的1 3 人) 、专科学历2 1 人,中专学历2 0 人;2008 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8 9 人,其中:本科学历2 8 人,专科学历4 9 人,中专学历1 2 人;2009 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1 0 1 人,其中:本科学历4 2 人,专科学历5 7 人,中专学历2 人。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毕业生安置就业,关系千家万户。近几年,我局把促进高 2 校毕业生安置就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毕业生就业有效机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多途径搭建就业平台,促进毕业生就业。一是采取编制外聘用的形式促进毕业生就业。2006年,我局参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储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以旗委、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东乌旗2006年聘用人员编外管理办法》。在办法中规定编外聘用人员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聘用高校毕业生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与聘用单位签定《编外聘用合同》,聘期为二年,在聘期内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续聘。聘用在事业单位的,聘用期内所在单位出现空缺编制时,经考核合格后确实优秀的,可办理正式入编手续。2006年以来通过考试召录的方式已安置164名毕业生(其中聘用高校毕业生117人,聘用西部志愿者29人,招聘嘎查长助理18人) 。这些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已逐渐成长为各单位业务骨干力量。2009年起,我局依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针对编外聘用毕业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两次,共有58名编外聘用毕业生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