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2 0 1 2 年 初 中 毕 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 组织领导: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统筹,德育与体卫艺处、局办公室、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工委办、政策法规处、教科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三、 考试对象:2012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具有我市户籍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时间:2012年 5月 5日至 5月 20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考试办法: 采用“1+1”方式,即 1个必考科目加 1个选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采用电动计时)。 (二)选考科目:在市教育局规定的以下 6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等。 (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12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1)。 — 2 — (四)计分方法: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其中考考试总成绩(按0.3的权重计入标准总分)。 (五)体育尖子生免考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体育尖子可享受体育免试的政策: 1、在初中阶段参加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市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三棋和桥牌单项前 3名,三模(仅限车辆、航空航天、航海及无线电测向)单项的第 1名; 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必须是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委派或经区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批准代表深圳市参加)的体育比赛,获团体或个人前8名; 3、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 以上 1、2、3项必须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先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复核(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复核),其成绩按体育中考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