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1/2012 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速我省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努力实现 2012 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 1/100 万以下的目标,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1〕52 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进一步减少易感人群,形成更大范围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县区,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8 月龄~4 周岁应种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 95%以上;5~6 周岁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2 剂全程接种率达到 95%以上。 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县区,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8 月龄~17 月龄年龄组应种儿童的含麻疹成份疫苗 1 剂接种率达到 95%以上;18 月龄~6 周岁年龄组应种儿童的含麻疹成份疫苗 2 剂全程接种率达到 95%以上。 二、目标对象 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参考部分市上报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名单见附件)。 1、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县区,所有 8 月龄~4 周岁儿童,即凡是在 2007 年1 月 1 日~2011 年 4 月 30 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 28 天内有明确的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所有强化免疫对象均接种 1 剂次(0.5 毫升)麻疹疫苗。同时对 - 2 - 5~6 周岁儿童即在 2005 年 1 月 1 日~200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2、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县区,对于 8 月龄~6 周岁儿童,即在 2005 年 1 月1 日~2011 年 4 月 30 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以接种证为准(注:无接种证家长述免疫史不清的视为未接种),8 月龄~17 月龄年龄组儿童 0 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者,18 月龄~6 周岁年龄组儿童未达到 2 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者,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查漏补种免疫对象。所有查漏补种对象均接种 1 剂次(0.5 毫升)麻疹疫苗。如 18 月龄~6 周岁年龄组儿童补种后仍未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