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 年教室黑板安装合同 甲方: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乙方:永康市腾亚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就甲方2012 年教室黑板安装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内容:2 0 1 2 年教室黑板安装
2 、施工地点: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内
3 、施工期限:本工程自 2 0 1 2 年 8 月 2 0 日开工,须于 2 0 1 2 年 9 月 6日前完工
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确认后,施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须于甲方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施工完毕
4 、施工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5 、承包方式:包干制,本工程由乙方包人工费、包安装费、包材料费、包运输费、包税费
6 、工程价款: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6 9 9 7 5
0 0 元(大写:陆万玖仟玖佰柒拾伍圆整)
7 、特别约定:如豪华型双组升降黑板在安装过程中因墙体立柱阻碍,乙方须制作、安装背架;背架的制作、安装费用单独计价,不包含在以上工程价款中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 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 9 5 %的工程款
2 2、余款 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在 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付清
3、乙方应在工程验收时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本合同全额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款项
第三条:工程验收及质保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行业规范进行施工,按质量、按期完成工程,本工程完成后乙方进行自检,若发现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自行返工,因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全部竣工后甲方于 2012年 9月底前组织人员验收,如甲方10个工作日内未组织人员验收,则视为甲方认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