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劳 动 合 同 ( 适 用 全日制用 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1 甲 方 (用 人 单 位 ) 乙 方 (员 工 ) 名 称 姓 名 住 所 性 别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 护 照 ) ( 主 要 负 责 人 ) 号 码 联 系 人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劳 动 法 》 )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同法 》 ( 以 下 简 称 《 劳 动 合同法 》 ) 等有关法 律法 规的规定 ,甲 乙 双方 遵循合法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 同遵守本合同所 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 一) 甲 乙 双方 同意按以 下 第 种方 式确定 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 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 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 完成一定 工 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 作任务完成 2 时 止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的 标 志 是
( 二 ) 试 用 期 为 ( 试 用 期 包 括 在 合 同 期 限 内 , 如 无 试 用 期 , 则 填 写 “无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 工 作 内 容(岗位或工 种)
乙方的 工 作 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一) 甲乙双方同 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 工 作 时 间
1、标 准工 时 制, 即每日工 作 小时 ( 不超过8小时 ) , 每周工 作 小时 ( 不超过40小时 ) ,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 工 作 制, 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 岗位实行不定时 工 作 制
3、综合 计算工 时 工 作 制, 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 岗位实行综合 计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