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检验规范 MT 220—90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0—10—26 批准 1990—11—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防爆柴油机和柴油机车排气中CO 和NOx排放浓度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定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防爆柴油机和煤矿用防爆柴油机为动力的机车。 2 引用标准 GB 1883 往复活塞式内燃机名词术语 GB 8188 柴油机排放名词术语 GB 1147 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GB 252 轻柴油 GB 1105.1~1105.3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GB 8189 柴油机排放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地下矿、机车、船舶及其他工农业机械用 GB 8190 柴油机排气分析系统技术条件 GB 6457 柴油机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湿化学分析法 GB 3836.1~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GB 7230 气体检测管装置 MT 142 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 3 术语 3.1 矿用柴油机:满足煤矿井下防爆低污染要求的柴油机。 3.2 矿用柴油机车:以矿用柴油机为动力,具有自身行驶和承载或牵引功能的机车。 3.3 矿用柴油机和矿用柴油机车在排气检验中所用计量单位和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 3.4 柴油机名词、术语按 GB 1883 的规定。 3.5 柴油机排放的专用术语、符号按 GB 8188 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提交排气检验的矿用柴油机和矿用柴油机车产品,应是经规定程序审批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的煤矿用防爆低污染柴油机。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制造厂技术文件和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4.2 提交排气检验的柴油机,除符合 4.1 条的规定外,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 GB1147 的规定。 4.3 矿用柴油机和矿用柴油机车做排气检验时,必须使用GB 252 中规定的 0 号柴油。 4.4 矿用柴油机做排气检验时,其他条件应符合 GB 1105.1~1105.3 和GB 8189 中的有关规定。 4.5 排气检验时,用于计量器具的校正气、量距气和零气的精度,应符合 GB 8190 中的有关规定。 4.6 新装配的矿用柴油机和矿用柴油机车,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在标定输出功率的范围内,吸入空气成分中CH4 含量为零时,未经稀释排气中CO、NOx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下列允许限值: CO:1 000 ppm NOx:800 ppm 4.7 矿用柴油机车在煤矿井下正常运行时,排气中CO、NOx的排放浓度被巷道中风流稀释后,井下空气中的 CO、NOx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CO:0.0024%(24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