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 (公司及董事会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 “甲方 ”)受聘方: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籍贯:居民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 “乙方 ”或“总经理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1.1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期为三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1.2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3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
1 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2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
2 拟订年度发展规划,年企业战略构想,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
3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2
4 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和基本管理制度;2
5 不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董事会同意; 2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应由总经理提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2
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2
8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奖惩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2
9 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各类经济合同;2
10 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2
11 遵照财务制度和审批规程,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和费用支出计划,审批公司各项资金收支和费用支出;于每年上半年度结束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