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道江区民政局机关建设管理制度 一、民政局机关纪律作风管理制度 1、民政局全体干部工作人员坚持本人每天签到制度,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三次以上主管领导找本人谈话。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要责成专人根据每人每天到岗出勤情况做好登记表,每月末向局长汇报出勤人员情况,出勤率与年终个人评比先进相结合。2、严格执行区人事部门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科长以上干部由主管局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科长批准,请假权限为科长一天,副局长两天,超出两天由局长批准。年度内休假填写休假单后科员请示科长、主管局长签字、科长(副科长)请示主管局长、局长签字批准。3、因公外出一律实行请示制度,科员向科长、科长向主管局长、副局长向局长请示,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4、不经请假擅自离岗或不上班按旷工处理,依照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年底取消评比资格。5、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用办公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玩游戏、聊天、大声喧哗、穿拖鞋、在办公室吃零食等。二、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局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坚持经办人签字,提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交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局长审核后,再报局长审批,财务方可核销。办公室的支出由经手人提交计划,再报主管局长审批,财务方可核销。非常规性的支出,使用前须提出使用计划,局长同意后方可使用。2、民政事务费要由各科室先提出计划并做出预算,提交主管领导审核后,交局长审批方可使用。3、临时性救济审批权限。(1)、乡、镇、街民政助理最高额不超过 50 元。(2)、科长不超过 100 元,主管局长不超过 200 元,填写临时救济审批单,同时填写审批登记表,超出 200 元以上的,由局长审批。(3)、主管局长和科长要仔细填写临时救济登记表(以乡、镇、街为单位),依此提出拨款计划,每月在 20日拨款前,交由局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按单追加拨款。(4)、慈善捐助款的使用,由乡、镇、街提出申请,盖章签字后,按民政对象所属类别的相关科室调查属实并签字后,根据金额大小的权限,由主管局长或局长审批。(5)、各项救助资金的使用,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审批程序,基层手续完备后,报到相关科室审核,按临时求助金额权限,提交主管局长或局长审批。4、民政企业一般性的经费支出由公司经理审批,财务予以核销,非常规性的支出,事前须请示,主管局长同意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后,公司方可使用。5、凡属收入必须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