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代持协议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事宜,约定如下:第一条 委托内容1
1 甲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出资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公司 %的股权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加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方式2
1 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无条件将代持股权归还甲方
乙方于收到甲方通知当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移交公司经营管理权(如有)、股东表决权等;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股东权益
第三条 股权收益3
1 甲方作为隐名股东是公司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享有股权代持期间产生的股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等
2 如公司在股权代持期间因某种原因进行清算、注销,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的,该财产由甲方所有
3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 3
2 约定之收益、财产,应在收到该收益、财产后 5 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
逾期不交付的,向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 倍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股权的处分4
1 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2 甲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乙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公司管理与决策5
1 乙方根据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