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双方名称:甲方: 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为了更有效的控制乙方提供给甲方的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质量,明确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以及供需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出现纠纷时的细条解决工作,特制定本协议书;本协议是经济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恪守不渝!一、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给甲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甲方正式受控生效的《企业标准》、《通用技术法律规范》、《部品规格书》、技术条件甲方设计图纸、CAD 数据、认定样品等)及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出厂检验标准等提供非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据此生产。2、乙方提供非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2.1、外包装:应防震、防潮、抗挤压,以保证产品在运输途中不会遭到损害,箱内应有衬垫防震。包装箱的物料标示卡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部品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批号、安全件标注警示标志、同时应标注“小心轻放”、“怕湿”、“向上”等标志。2.2、内包装:产品应以某一整数为单位,采纳真空袋、塑料袋等进行包装,编带料采纳纸盒包装,包装内附产品合格证,标明产品型号、物料编号、生产批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2.3、对于环保要求的物料应在内外包装上分别注明环保标志(如 ROHS)。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以作产品标识的,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单个产品上做上产品名称、型号、乙方名称、生产序号等追溯性标识,并且标识不易脱落或模糊。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库存期不得超过 叁 个月。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每一批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生产批的产品;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数量达不到合同数量的,可使用相邻生产批的产品,但乙方必须在送检单及装箱清单中,逐一列明该批提交产品中的每一生产批的批号和数量。6、乙方应遵守甲方其他共性的质量通知;乙方对同志要求存在异议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甲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甲方视为乙方已认可。7、乙方提供给己方的产品符合欧盟 ROHS 法规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害物质限值要求。8、其他技术要求: 应符合《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9、型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