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自定义的数据类型、默认值、规则 一、用户自定义的数据类型 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可看做是系统数据类型的别名
在多表操作的情况下,当多个表中的列要存储相同类型的数据时,往往要确保这些列具有完全相同的数据类型、长度和为空性(数据类型是否允许为空)
例如,对于 student数据库中表 student、grade和 course三张表的xh,kh两个列必须具有相同的数据类型
创建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时首先应考虑如下三个属性: (1)数据类型名称 (2)新数据类型所依据的系统数据类型(又称为基类型) (3)为空性 如果为空性未明确定义,系统将依据数据库或连接的ANSI NULL默认设置进行指派
1、创建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的方法如下: (1)利用企业管理器定义 (2)利用SQL命令定义数据类型 在 SQL Server中,通过系统存储过程实现用户数据类型的定义
语法格式如下: sp_addtype [@typename=] type, /*自定义类型名称*/ [@phystype=] system_data_type /*基类型*/ [,[@nulltype=] null_type /*为空性*/ [,[@owner=] owner_name] /*创建者或所有者*/ 其中: type: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的名称
System_data_type: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所依据的基类型
如果参数中嵌入有空格或标点符号,则必须用引号将该参数引起来
null_type:指明用户自定义数据类型处理空值的方式
取值可为’NULL’、’NOT NULL’、’NONULL’三者之一(注意:必须用单引号引起来)
如果没有用sp_addtype 显式定义null_type,则将其设置为当前默认值,系统默认值一般为’NULL’
例:定义学号字段的数据类型 sp_addtype ’student_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