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进展 【内容提要】现行《行政诉讼法》已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修改势在必行。《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目标是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人权公约的承诺、满足入世的要求及扩充行政诉讼的功能。在具体制度上,应从诉讼类型、受案范围、审级制度、当事人制度、审理程序、庭审方式、审理标准、证据规则至判决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修改。此外,对《行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诉讼法》的修订还需要关注制度的外围环境和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1989 年《行政诉讼法》的制定是我国民主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行政诉讼制度并非源自我国本土文化,而是对西方制度的移植,因此在《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十多年中,遭遇了比其他法律更为严重的问题。这里既有《行政诉讼法》条文之外的制度、文化原因;也有《行政诉讼法》自身规定的不足。随着我国的入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欠缺愈加突出,因此,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已势在必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一庞大工程,需要全方位的讨论论证。本文将从《行政诉讼法》修订的目标、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完善以及《行政诉讼法》修订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目标 根据什么思路来修订《行政诉讼法》,直接影响到行政诉讼制度的进展。《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目标既不能过于理想,也不能太迁就现实。目标过高,难于实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标太低,将失去修订的意义。我们认为,《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至少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1.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行政诉讼法》存在许多问题。如受案范围方面,不仅受案范围过窄,而且法律规定不清楚。《行政诉讼法》第 2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但究竟何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界定。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拓展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仍有许多模糊地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事实行为是否可诉,证明行为是否可诉,纯程序性的行为是否可诉等,都不十分清楚。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局限,导致大量行政争议案件无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再如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审查标准,裁判制度等都有许多不足。另外,现行的行政诉讼仅限于对国家行政的监督,而将其他的公共行政排除在监督之外,这一范围的局限也值得人们检讨。 修订《行政诉讼法》,就是要解决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