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机购销合同书甲方(销售方):兴仁县欣颖农机科技综合服务部乙方(购买方):兴仁县典母特优薏仁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微耕机的品牌、型号、数量合同如下:一、乙方购买型号为 1WG6.3-135FC-Z(发动机为凯马动力 ) 。 数 量 10 台 , 每 台 单 价 含 税 费 肆 仟 伍 佰 元 整(¥4500.00 元)10 台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元)。二、甲方出售的微耕机、品牌、质量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随机具按厂规配备齐全。(乙方自行提货当面清点后交付)。三、甲方开具发票后,提供农机补贴信息,补贴由乙方自行办理,国家补贴的金额归乙方所得。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的法律机关仲裁。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兴仁县欣颖农机科 乙方:兴仁县典母特优薏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综合服务部 米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号:6228930001153593581 法人代表签字:开户行:兴仁农商行东湖支行 电话:15985493143代理人签字:电话:1587039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