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用好审计成果 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创新制度建设,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是审计机关践行科学进展观,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的有力保障。近几年来,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创新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审计结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究,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任中审计实施办法》)、《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经责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在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意见》(以下简称《经责审计结果利用》)3 个法律规范审计行为,加大审计结果利用力度的文件,在全省首推“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做法,不仅开创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先河,而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运用,从宏观层面、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从而更好地发挥了审计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免疫系统”作用。下面浅谈我市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法律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规定,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沟通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讨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事项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法律规范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审计是一种执法行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法律规范,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健康实施。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比其他专业审计起步较晚,制度和操作法律规范不够健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24 年相继出台了《任中审计实施办法》、《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