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文本制作 (2024/10/12 09:36)标签: 近来,很多企业都在在为新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的劳动合同文本做讨论和准备,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在相关配套规章和实施细则、具体解释尚未明了的情况下,新劳动合同法确实还有许多变数存在,尽管如此,这一准备已经时不我待,因为留给我们准备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根据“急事宜缓、缓事宜急”的处事原则,我们应该为此做点什么了。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一定要有,笔者也在努力为此准备。在准备疏理中,偶有感悟,在此愿与关注我博客的朋友分享,也希望得到帮助和指正,笔者在此有礼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酬劳;(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这一规定,笔者就劳动合同在制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谈谈个人观点,与大家商榷。一、关于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就是合同必备条款的前二项,在制作劳动合同时,该二项信息一般置于合同的前面,即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名称及其法定的基本信息。为了便于在合同中表述,把合同主体双方简称为甲方和乙方。根据民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为用人单位,乙方为劳动者。也可以把基本信息放在合同的最后进行说明,这里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关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其中名称应使用全称,住所应以工商注册的为准,对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有加以说明的必要。作为劳动者,要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性进行了解,防止与非法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维权困难。2、关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其中姓名一定要以本人身份证上的为准,防止音同字不同,或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住址以用常住地址为宜; 在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选择上,以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为妥。作为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