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选择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理顺了劳动合同、用工和劳动关系建立三者之间的关系
即劳动关系成立与否的推断标准是“用工”,只要用人单位在用工,劳动者在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建立了
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则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简言之,用工则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则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用工、劳动关系建立三者关系理顺后,也导致了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建立的分离
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签订,也可以在用工之后签订
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则有相应的要求
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必须注意法律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要求
一、用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签订在前,用工在后的情形,劳动关系建立之日为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签订早于劳动关系建立
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至用工之日这段时间,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原因是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的约束力
如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在用工之前,“劳动者”生病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劳动者”医疗期,也不需要给病假工资
再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用工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假如有违约责任的,只需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简言之,劳动合同签订之后至用工之日这段时间,适用的民事法律领域的合同法的规则,不适用劳动法
二、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