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8000m2以上的商场超市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依法经营的商场超市,在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方可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本评定标准实行计分制,满分为1000分
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得低于800分
本评定标准设有否决项和扣分项
否决项(标有“※”符号的评定项目)主要是指依法应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的项目,如未整改,相关部门应依法实施处罚,凡否决项不合格的,即为评审不合格
企业必须要将否决项的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
扣分项主要是指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各种管理档案材料、工作记录等还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项目
本评定标准中设以下否决项:1)资质证照(1)营业执照①实际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②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经营活动;③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④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及时换领营业执照
(2)地下空间使用许可①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未取得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过期;②使用普通地下室未在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劳动合同① 未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②协议中包含免除或减轻企业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3)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责任制①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②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安全生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