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单位(甲方): 北京秀海糗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兵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通讯地址: 公司地址: 承租单位(乙方): 北京静诚明远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培圣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0604199106050231 户口所在地: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杨庄矿新村 965 号 现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三里 17 号楼 1305 室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三里 17 号楼 1305 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 房 屋 坐 落 于 北 京 市 区 ( 县 ) 街 道 办 事 处 ( 乡 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 房 屋 所 有 权 人 ( 公 有 住 房 承 租 人 、 购 房 人 ) 姓 名 或 名 称 :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 商铺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零 ,最多不超过 零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