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声入耳”中“纪”上心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护航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坚强保障,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倾耳细听“学习之声”、“警醒之声”、“为民之声”,在“声声入耳”中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做到知纪于心、守纪于行,携手唱响党纪学习教育最美“和声”
且听书声,于“声声研读”中勤学善思,让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学习党纪最有效最直接的读本
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学习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贯穿始终,通过全文精读、新旧对照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体系化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心中有数、知行知止
要把目光聚焦在“新增”“修订”内容上,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在深读研读每一项条款中扫清“盲区”、远离“禁区”、避开“雷区”,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欲有所制切实将学习党纪过程中的“声声研读”转化为遵规守纪的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聆听心声,于“声声悔恨”中检身自省,让拒腐防变发自内心、源自灵魂
智者,用别人惨痛的教训警醒自己
警示教育能够直观还原违法违纪的“事故”现场,真实反映“失足”党员的忏悔心声,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态,不当局外人、旁观者自觉主动接受警示教育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在“以案四说”中躬身自省,把自己摆进去,全面对照党规党纪查问题、改不足,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注重从“事故”背后的思想根源和悔不当初的忏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