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知识: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起吊重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然后试吊,确认可靠,方准正式吊动。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停留。作业和行走。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4、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426)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一个节距是指绳股搓绕一周的长度。通常约为钢丝绳直径的 8 倍。若绳为 6 股,那么第一股到第七股之间的长度就为一个节距当钢丝绳表面有锈蚀和磨损时,应将表中报废断丝数按下表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5、严格遵守十不吊①. 斜拉斜挂不吊;②. 超载未经批准不吊;③. 吊件绑扎不牢,散料装载过满不吊;④.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⑤. 吊件边缘锋利而无保护不吊;⑥. 吊装件上载人或吊件下有人不吊;⑦. 吊件埋在地下而情况不明或重量不清不吊;⑧. 吊机装置不灵不吊;⑨. 光线昏暗、视线不清不吊;⑩. 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不吊。6、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绳直径的1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 个。7、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脱钩的措施。8、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溜绳不准缠绕在脚手架,电杆及其他活动物体上。9、在松解吊索具时,应先检查吊物是否停放稳妥。10、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必须明显,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11、散状物需装入筐、笼、箱内起吊,且不得超过容器上口。12、起重臂、钢丝绳和物件端部与架空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二)使用滚杠1、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得太快并应放置溜绳。2、使用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拖板宽度长50mm,填管子时,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表面,其余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三)使用千斤顶、链式起重机1、千斤顶应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顶部采用防滑措施。2、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3、千斤顶顶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准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3/4 。4、使用两个以上千斤顶顶升重物时,应选用同一规格、型号,受力要均匀,顶升时,速度保持同步。5、重物被顶起后,重物下面应及时塞入垫木。6、链条葫芦挂点必须牢固可靠,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7、采用多台链条葫芦起吊重物时,吊点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