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完善合同制消防员(以下简称队员)队伍的管理,激励队员士气,增强队员素养,提高队伍战斗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消防部队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山西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队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刻苦训练,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等任务
第三条 队员量化考核实行计分制,分季度、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季度考评基准分为 50 分,年度考评基准分为 200 分,队员季(年)度奖金依据季(年)度量化考评得分发放
计算公式: ¥(季、年度奖金)=F(季、年度考评得分数-季、年度基准分)×J(每分折换奖金值)
季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 5 元、年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 20 元
¥(季、年度处罚)=F(季、年度基准分-季、年度考评得分数)×J(每分折换处罚值)
季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 5 元、年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 20 元
第四条 涉及队员奖惩的量化考评,应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实事求是,以《规定》和本细则奖惩条款为依据
奖惩要依据事实、对比标准、全面衡量、恰如其分、慎重实施
第五条 奖惩的加(扣)分,结合《规定》和本细则的奖励处分要求,遵循“及时公正、就高不低、适量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 加分的条件、标准第六条 被总队、支队、大队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先进个人====================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分别加 20 分、10 分、6 分
第七条 受到省(市)级(含)以上、驻地党(政、军)表彰的,每次分别加 20 分、10 分
第八条 在总队进行的各项竞赛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