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哈密电务段乙方:中铁二十一局红烟项目部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24〕280 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24〕540 号)文件要求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24〕428 号)和电信函(2024)36 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切实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施 工 时 间 、 地 点 ( 地段)影响范围配合内容兰新线红烟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涵洞上、下游顺坡疏通开挖土石方
施工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至2013 年 7 月 31 日
施施工场地段: 兰新线景峡至思甜间 K1215+500-K1222+000
涵洞上、下游埋设的信号电缆在开挖路径上
不影响行车,在以上地点施工,如有影响设备管理单位所属设备时,需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
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 3 天(72 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如影响电务设备,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
配合要求: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 3 天(72 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安排人员,于施工作业开始前 40 分钟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控
点内施工按批复的计划落实配合工作;点外施工,如影响电务设备,须提前通知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
涉及电气化区段的施工,在影响范围中,必须界定影响行车情况、接触网是否停电以及施工中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