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权 益 转 让 合 同 ( 适 用 于 拆 迁 安 置 房 屋 ) 转 让 方 ( 甲 方 ) : 受 让 方 ( 乙 方 ) : 甲 、 乙 双 方 经 协 商 一 致 , 就 甲 方 向 乙 方 转 让《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协 议 书 》 ( 编 号 : ) 合 同 项 下 财 产 权 益 达 成 如 下 约 定 :第 一 条 财 产 权 益 状 况 : 甲 方 于 年 月 日 与 公 司 签 订 《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安置 协 议 书 》 ( 编 号 ) , 甲 方 已 补 足回 迁 安 置 差 价 , 并 按 约 定 取 得 位 于 ( 位 置 ) 房 屋 壹 套 (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结 构 ) 的 回 迁 安 置 权 , 该 《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协 议书 》 内 所 涉 及 回 迁 安 置 房 屋 已 建 成 并 交 付 甲 方 使 用
第 二 条 甲 方 自 愿 将 《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协 议书 》 合 同 项 下 财 产 权 益 全 部 转 让 给 乙 方 , 乙 方 自 愿受 让
---------------------------------------------------------精品 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三 条 甲 方 保 证 上 述 《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协议 书 》 ( 编 号 : , 公 证 书 编 号 : ) 已 经 生 效 , 其 依 协 议 取 得 的 房 屋 回 迁 安 置 权 益 真实 、 合 法
第 四 条 双 方 商 定 转 让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