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甲方):地址: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租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永宁黄河大桥处的土地以有偿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种植时报甲方备案),该土地为一级耕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双方测量面积为准)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壹年半,即自 2024 年 4 月起至 2024 年 10 月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出租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出租土地面积 亩,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缴交全额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收益,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出租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的土地,并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3、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土地的经营权: (1)未按约定支付出租费达 5 个工作日以上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擅自改变所承租土地用途的;对承租土地弃耕致使撂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