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驾培经营者) 宜兴市交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乙方(驾驶培训学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开展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服务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订立的条件 甲方承诺具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资质、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
乙方承诺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申请人的年龄、身体等条件,并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 培训服务的基本内容1、乙方参加培训的准驾车型:
2、甲方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提供培训服务
3、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 12 学时,地点为 交运驾校理论培训教室;驾驶模拟操作培训不少于 4 学时,地点交运驾校理论培训教室;实车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 30 学时,地点为 交运驾校训练场
4、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为乙方建立培训档案并安排乙方参加科目一理论培训(含网络远程理论教学培训)
乙方完成科目一理论培训,经甲方阶段测试合格后,办理公安部门的科目一考试预约手续
乙方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甲方在 15 日内安排乙方参加实际驾驶操作培训
乙方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并经甲方测试合格后,办理相应科目(科目二、三)的考试预约手续
5、自首次安排科目一理论培训之日起 5 日内完成科目一学时的理论培训
自首次安排实车驾驶操作培训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约定学时的实际操作培训
第三条 培训费用及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经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费用,甲方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培训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1、根据培训学时分期付费,培训费用包括:a、理论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