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多经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试 行 )0 引言为加强多经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 多经总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本规定规定了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3 本规定适用于多经系统
解释权属多经总公司
2 引用标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 年 5 月 1 日国电公司发布实施) 《电力安全监察规定》(电安全[1995]687 号) 《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电安全[1995]687 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88-94)总厂《安全生产管理标准》(Q/DHD-212
01-2001)总厂《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总厂《反违章管理规定》3 职责3
1 安全管理工作由多经总公司本部、各公司、各班组(项目工程队)共同实施,多经总公司工程经营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2 工程经营部安全管理工程师负责对各公司(部门)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3 多经系统各公司(部门)的行政正职是本公司(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4 班组长(工程项目部经理)是本班组(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长(工程项目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4 各公司(部门)、班组(工程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公司(部门)、班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5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6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