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前言本标准第5章的5.1.5、5.2.1.2及表A.1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6935-2:1991,NEQ)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T73-94机械防盗锁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143-1996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JR/T0001-2000金库门(neqANSI/UL608-1992)JR/T0002-2000组合锁(eqvANSI/UL768-1984(R1989))JR/T0003-2000银行金库(neqANSL/UL608-1992)3术语和定义GA38-2004、JR/T0003-2000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业务库commercialvaults存放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以及其他有价值品等实物的库房。3.2库区vaultarea以业务库房为核心及与之相关联的出入库交接场地、清分整点场地、本地守库室、主要通道、装卸区及库区周界等的区域。4业务库分类4.1核定库存现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类库。4.2核定库存现金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为二类库。4.3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为三类库。4.4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以下的为四类库。5安全防范要求5.1一般要求5.1.1业务库的安全防范应贯彻坚持标准、安全适用、科学经济的原则。5.1.2业务库的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保存应符合保密规定。5.1.3业务库建设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应符合建设及安全要求。5.1.4库区的照明供电系统总闸装置应有保护措施,并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5.1.5库区供电可采用单路或双回路供电,单路供电时应自备应急电源。5.1.6库区内的载货电梯与楼梯应建于库门之外。5.1.7库区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5.1.8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应避开高压输电线路和城市其他有碍库房管理的公共设施。5.1.9库房建设应进行防水处理,防止渗水潮湿现象发生。5.1.10出入库房门的通道应单一设置,应无观察盲区、便于警戒与监控。5.2实体防范要求5.2.1一类库实体防范要求5.2.1.1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结构。5.2.1.2库房墙体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5.2.1.3墙体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墙内应配符合GB1499.2-2007,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4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mm。5.2.1.4库房排风装置应在墙内作外低内高的“S”型转弯,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应低于2500mm,直径应小于等于200mm,出口应设钢筋网保护。5.2.1.5地下库建筑时应设置双墙回廊式,回廊净宽大于等于600mm,四面应贯通,转角处应设折射或/和摄像装置。回廊外墙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5.2.1.6库房为二层以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