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与现行教学大纲 《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与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相比,在理念、内容和要求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变化和调整。 一、 目标的差异 1.目标的内容不同 课程标准突出体现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感,为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的宗旨。 教学大纲的具体目标是: (1)使学生学习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学习几种常见的元素和一些重要的化合物的基础知识,学习一些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的基本技能,初步认识化学在实际中的应用。 2)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及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的情感。 3)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会初步运用化学知识解释一些简单的现象或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问题。 (4)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 与教学大纲相比,课程标准的具体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更全面地阐述了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标准的培养目标,其特点是: (1)改变了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改变了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和缺乏学科整合的现状,加强了化学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 (3)改变了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了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选择了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4)改变了课程实施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改变了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激励与发展功能,即发挥了评价对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2.关于目标要求,二者有不同的分类和表述 教学大纲把教学内容分为两个方面共六个层次,而课程标准则把课程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共八个层次,并且在叙述方面针对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表述方式,避免过于简单化,如用“知道”、“记住”、“说出”、“列举”、“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