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的含水量试验(烘干法、酒精燃烧法) 土的含水量试验(烘干法、酒精燃烧法) 烘干法 一、定义 土的含水量是在105-110℃下烘至恒量时所失去的水分质量和达恒量后干土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本法是测定含水量的标准方法。 二、适用范围 粘质土、粉质土、砂类土和有机质土类。 三、主要仪器设备 烘箱:可采用电热烘箱或温度能保持 105-110℃的其他能源烘箱,也可用红外线烘箱 天平:感量0.01g。 称量盒(定期调整为恒质量) 四、计算公式 含水量=(湿土质量-干土质量)/干土质量 ×100% 注:计算至 0.1%。 五、允许差值 本试验须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平均算术平均值,允许平行差值应符合如下规定 含水量(%) 允许平行差值(%) 5 以下 0.3 40 以下 ≤1 40 以上 ≤2 酒精燃烧法 一、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快速简易测定细粒土(含有机质的除外)的含水量。 二、主要仪器设备 称量盒(定期调整为恒质量)。 天平:感量0.01g。 酒精:纯度 95%。 三、其余同"烘干法" 土的颗粒分析试验(筛分法、比重计法) 筛分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析粒径大于 0.074mm 的土。 二、主要仪器设备 标准筛:粗筛(圆孔):孔径为 60mm、40mm、20mm、10mm、5mm、2mm;细筛:孔 2 径 为2mm、0.5mm、0.25mm、0.074mm。 天平:称量5000g,感量5g; 称量1000g,感量1g; 称量200g,感量0.2g。 三、试样 从风干、松散的土样中,用四分法按照下列规定取出具有代表性的试样: 小于2mm 颗粒的土100-300g。 最大粒径小于10mm 的土300-900g。 最大粒径小于20mm 的土1000-2000g。 最大粒径小于40mm 的土2000-4000g。 最大粒径大于40mm 的土4000g 以上。 四、计算公式 按下式计算小于某粒径颗粒质量百分数: X=(A/B)× 100 式中:X-小于某粒径颗粒的质量百分数,%; A-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g; B-试样的总质量,g。 当小于2mm 的颗粒如用四分法缩分取样时,试样中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占总质量的百分数: X=(a/b)× p× 100 式中:a-通过2mm 筛的试样中小于某粒径的颗粒质量,g; b-通过2mm 筛的土样中所取试样的质量,g; p-粒径小于2mm 的颗粒质量百分数。 关于不均匀系数的计算: Cu=d60/d10 式中:Cu-不均匀系数; d60-限制粒径,即土中小于该粒径的颗粒质量为60%的粒径,mm; d10-有效粒径,即土中小于该粒径的颗粒质量为10%的粒径,mm; 比重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