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机构和人员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全 面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进 一 步 规 范 境外 机 构 和 人 员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 预 防 及 处 置 境 外 公 共 安 全 突 发 事件 , 更 好 地 为 国 机 集 团 国 际 化 经 营 保 驾 护 航 , 促 进 国 机 集 团 安全 发 展 , 根 据 国 务 院 《 对 外 工 程 承 包 管 理 条 例 》 、商务 部等部门《 境 外 中资企 业 机 构 和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国 资委《 中央企 业 应急管 理 暂行办法》 、外 交部《 中国 企 业 海外 安 全 风险防范 指南》 、国 资委《 关于加强中央企 业 应对 境 外 突 发 事 件 工 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 部《 对 外 投资合作境 外 安 全 风险预 警和 信息通报制度》 、商务 部等部门《 对 外 投资合作境 外 安 全 事 件应急响应和 处 置 规 定》、商务 部《 防 范 和 处 置 境 外 劳务 事 件 的规 定》 以及 商务 部《 境 外 中资企 业 机 构 和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指南》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 制定本规 定
第 二条 本规 定所称境 外 机 构 是指国 机 集 团 及 所属企 业 在境 外 设立的企 业 法人 及 非法人 机 构 、境 外 工 程 项目部
第 三条 本规 定适用于国 机 集 团 及 所属企 业 境 外 机 构 中方人 员 的公 共 安 全 管 理
第 四条 国 机 集 团 境 外 机 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依据 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 集 团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法》 、《 工 程 总承 包 项目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 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