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7 页 处 方 不合理整改措施(共 4 篇)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 篇) 第1 篇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a 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率,特制定我院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和药师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考试。 二.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拦截,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或将不合理处方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审核。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进行过滤电子处方与医嘱,对用药不适宜处方实施自动干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并定期在处方与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离岗培训。六.行政干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考评细则讲行处罚。第2 篇不合理处方点评不合理处方干预 第 2 页 共 17 页 一.医院处方点评小组会同药剂科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抽取处方,使用处方评价表对处方进行点评。住院部用药医嘱的点评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二.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完整准确地记录点评结果,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如果有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复议。 三.处方点评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的处方称为不合格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判定为不合格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记录不完整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对处方未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包括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审核调配药师以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儿科处方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写 日 .月 龄的; 5.西 药.中成 药与中药饮 片 未分别 开 具 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 通用名称开 具 处方的; 7.药品 剂量 .单位 书 写 不规范或不清 楚 的; 8.用法用量 使用“遵 医嘱”.“自 用”等 含 糊 不清 的字句 的; 9.处方修 改 未签名及注 明 修 改 日 期 ,药品 超 剂量 使用未注 明原因 和再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