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 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税率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外籍人员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实务 年终一次性申报 税收筹划 第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税率 外方员工薪资总额扣除4,800 元免税额后,再选择对应的税率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 率 速算扣除数 第一级 500 元以下 5% 0 第二级 500-2,000 元 10% 25 第三级 2,000-5,000 元 15% 125 第四级 5,000-20,000 元 20% 375 第五级 20,000-40,000 元 25% 1375 第六级 40,000-60,000 元 30% 3,375 第七级 60,000-80,000 元 35% 6,375 第八级 80,000-100,000 元 40% 10,375 第九级 100,000 元以上 45% 15,375 第二部分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假设某外籍人员薪资为 7,000 美元每月。 a. 个人承担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000× 汇率6.8-4,800=42,800 应纳税额= 42,800 × 30%-3,375=9,465 b.公司承担个人所得税: 换算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7,000 ×汇率6.8-4,800-3,375)÷(1-30%)=56,321 应纳税额= 56,321 ×30%-3,375=13,521 第三部分 外籍人员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参考政策:国税发[1994]148 号、国税函发[1995]125 号 1. 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 183 天(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人员为 90天,下同),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 由境内雇主和境外雇主分别支付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境内外工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境内工资/境内外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当月天数) • 2008 年 5 月,英国总部派遣 A 先生到中国任职,每月由总公司支付 7,000 美元,该外企支付 10,000 元人民币的工资,本月 A 先生在境内的工作天数为 12 天, 5 月份汇率是 1 美元=RMB6.8 元。他的个人所得税由其本人负担,他本月应缴纳多少个税? • 应纳税所得额=(7,000×6.8+10,000)-4800=52,800 • 应纳税额 =(52,800×30%-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