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 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天津兴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津杨公路西 1.5 公里电话:(022)27920246 传真:(022)27920245乙方:深圳市马一丁广告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B1栋二层电话:(0755)86337105 传真:(0755)8633702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 甲方委托乙方为“ ”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策划全程总代理,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调研、监控等代理事宜。(如甲方需进行更专业的定量市场调查,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市场调研公司,乙方配合参加,该委托行为需征得甲方同意)二、 服务范围: 1.广告市场调研2.本项目理解及概念提升3.广告推广策划,并提供广告推广策划方案4.本项目全程广告推广策划及执行计划制定5.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6.媒体广告设计实施7.公关活动计划8.公共资源的整合:应甲方要求介绍第三方专业公司9.本项目全程跟进服务10. 本项目全程宣传实施:提议、筹划、设计展览及交易会,包括应甲方的要求聘请及监控第三方工作。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B1栋二层 Tel: (0755)86337105 Fax: (0755)86337024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 第三方工作监控:对甲方或乙方直接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活动组织、协助商业广告片的拍摄、广告软文撰写等服务进行监控。服务范围不包括媒体发布代理。服务方式:乙方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清单,并将成品稿件源文件以光盘形式交付甲方,经甲方签署书面确认,该确认书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同时作为甲方对乙方工作的验收付款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三、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八个月,从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四、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就上述工作内容向甲方收取广告策划月度服务费、第三方制作费、出差差旅费具体收费如下: 1.全程策划、设计、服务费: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 )元 。合同签定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 20%(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作为定金,其余服务费甲方在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2 月间的每月 10 日,与乙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剩余的服务月费。【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