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太原市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 制定 太原市园林局 监制 合 同 书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发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 承担该标段绿化工程苗木的种植与养护直至验收合格与养护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以及质量保证期 2 年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施工。1.3 工程建设规模: 1.4 工程建设地点: 1.5 建设单位:1.6 工程施工监理: 本工程有由发包人委托该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规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相关事宜进行监理。2.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2.1 承包工程内容 以上苗木 2 年内的养护管理以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绿化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合同期内有政府文件按政府文件执行)2.2 本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发包人的质量要求完成上述范围内苗木种植与养护直接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并负责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2.3 施工界面划分,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现场的调整。3.工程承包及计划方式3.1 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实行苗木种植与养护及交工服务的工程施工承包,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证保证责任。3.2 本工采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3.3 签订合同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清单中约定的工程量为依据,乘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合同价;在实际结算过程中如在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工期量发生变更)a、变更工作的项目与投标项目相同时(无论增减幅度)采纳该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b、变更工作的项目与投标项目不同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程内容,参照太原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的拦标价计算,拦标价中未包含部分参照市场价并结合 2024 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3.4 工程量以实结算,最终结算以政府审核部门审核价作为付款依据。3.5 承包人不准转包工程,不得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