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委托方:阿克苏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 波斯坦 花园小区 3#楼、4#楼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一事,签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代理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温宿县文化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计住宅 套,商铺 套,合计面积约 平方米。二、代理期限本合同自 2024 年 月 日签订后即日生效,代理期限 个月。三、乙方代理销售底价及销售目标1、各楼层底价:一层(带花园) 2800 元;二层 2800 元;三层2800 元;四层 2600 元;五层 2400 元;六层 2000 元。如温宿县房产市场整体价格有所变动,甲方有权重新定价。由于市场的变化房价上涨,甲方重新定价后,甲乙双方本合同后续条款从新制定双方分红的基数,也就是涨价后制定的房价超出部分乙方同样有 40%的分红。2、销售目标:平均每月销售 12 套,定金按每户 1 万-2 万元标准收取(不得低于 1 万元,否则计入当月销售任务但不提取销售佣金),每月金额要达到 25 万-30 万,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预订率达到房源套数的 %;在所销售楼房全部封顶后达到 %的售房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每月收回金额达到 万元 以上,已处于尾盘销售情况时除外);在所销售楼房交工入住后一个月达到 %的售房率;备注:1.销售任务可以有 5%的浮动,甲方争取在主体盖至 6 层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促进资金回笼;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销售工作与政策法规相悖,所产生的法律、法规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四、佣金(代理服务费)标准及再支付方式(甲方交税):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以销售总额的收取,具体依以下方式计算:1、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目标,其代理服务费用依每套房屋合同价 1.5 %计算。销售金额超出底价部分乙方得 40 %,乙方于每月领取代理服务费时同时核算领取;2、买方(购房者)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违约,且自动放弃已交款项金额或扣除的违约金,甲方得 50%,乙方得 50%;3、在买方付完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并完成银行贷款按揭所需文件备齐银行审核合格后,即表示乙方完成该套房屋单笔业务,乙方代理服务费依照本合同条款收取;4、乙方每月 30 日呈报代理服务费报表一次,经甲方财务确认后,代理服务费甲方五天之内支付给乙方。5、在甲方未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