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成立章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9018)社团成立章程第一条 社团成立的条件(一) 我校在籍学生 5 人以上,基于共同的爱好、爱好,自愿恪守社团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二) 社团必须有一种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含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我校正式机构;(三) 社团必须聘任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我校专业教师担当;第二条 社团成立推行的程序(一)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社团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是须提交下列材料:(1)成立申请书;(2)业务挂靠单位的推荐书(需盖章、签字);(3)指导老师基本状况及推荐书,填写指导老师信息表;(4)全部发起人的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5)章程草案;(6)社团印章。(二)由该社团发起人到社团管理办公室领取《社团组织审批表》、《社团组织申请人简历表》、《社团注册表》逐项填写。(见附表)(三)经学校团委同意后,予以公示,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社团组织审批表》、《社团组织申请人简历表》、《社团注册表》留社团管理办公室备案;社团的印章、徽标、组员证件模本应报社团管理办公室备案。(四)社团审批时间普通不超出两周。第三条 社团的章程应当涉及下列事项(1)名称、社标(2)宗旨(3)经费来源及管理方法(4)组织机构及组织机构表;(5)负责人产生、换届、罢职程序和职权范畴;(6)社团变更程序,填写社团变更申请表; (7) 章程的修改程序; (8) 组员的权利和义务; (9) 社团的活动设立;(10)社团的终止程序;(11)其它必要的事项。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第四条 社团的注册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社团管理办公室进行学期注册工作,以利于更加好的掌握各社团的状况,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将视状况提出警告直至取消给社团。第五条 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立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构成人员状况(涉及学院、年级、政治面貌、住址等)须报校社团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六条 社团负责人原则上由指导老师和会长推荐,经院团委提名,从本社团选举产生,社团换届选接续接受社团管理办公室监督。第七条 社团负责人须含有的条件:(1)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由院团委书记或指导老师签字同意。(2)尊敬师长,团结同窗,德智体全方面发展。(3)恪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会工作,乐于为同窗服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1)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含选修);(2)受到警告处分或者警告以上处分(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归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