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供方: 编 号:YH-IN合同使用期: 签 定 时 间:需方: 签 定 地 点:宇恒公司经甲、乙双方和谐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供方向需方供应工矿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1、产品名称:2、单 价: 3、运 价: 4、数 量:二、质量规定: 1、基低位发热量:2、水 份:3、全 硫:4、挥 发 份:三、 交货地点:需方堆场。运费由需方负担。四、 验收原则、办法:1、数量验收以需方过磅为准,若因质量问题扣减、且状况属实,需方按比例扣减,以最后结算净重为准。2、质量验收以需方取样化验为准,根据化验检测报告为结算根据,加权煤基低位发热量低于 4500 大卡/公斤,每低 100 大卡/公斤,单价减少 10 元/吨;每高 100 大卡/公斤,单价提高 10 元/吨,结算至卡;水份高于合同值的,单车扣除重量。全硫高于 0.8%的,每高 0.1%,单价下降 2.00 元/吨。五、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六、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供方的责任和义务:(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公司资质证明。其所供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的国家、行业或公司原则,并随货附带检查报告等。(2)供方主动组织货源,确保到货质量和数量。(3)供方车辆到需方的供货地点后,必须恪守需方的有关规章制度:①车速不超出 5km/小时;②车辆不能乱停乱放、不能出现油污滴漏等现象;③车辆不能敞篷,避免原材洒泼、粉尘飞扬;④不能乱按喇叭,避免噪声污染;⑤自觉爱惜需方的采样、计量设备等设施,若有损坏,由负责人修复或照价赔偿。2.需方的责任和义务:(1)需方应在供方所送的原材料达成后及时进行目测及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需方能够拒收。(2)需方确保供方卸货的便利、及时。(3)需方应及时对供方结付货款。七、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三份,含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需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