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运输合同发包方(下列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包方(下列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 2 月 26 日至 2 月 1 日的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运输货源(公分石、机制砂、粉砂、毛石等)给乙方施工,如有有关材料运输场中与途中的有关事宜,,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不涉及交通事故。如有比较大的交通事故发生,甲方尽量协助乙方协商解决。2,甲方提供乙方足够的运输货源,不得耽搁乙方的正常运输。3,乙方在运输中的超载或交警的查车,由甲方解决。如有交通事故发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只协助解决。4,在石场内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甲方只提供床,生活自理,水电由甲方提供。如乙方规定与甲方共餐,乙方只需交纳生活费,不负担食堂员工工资。5,甲方不能确保乙方六个月(即六个月)正常开工,乙方返回湖南车辆,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人民币肆仟捌佰元(¥4800)。七至十个月内,乙方不能正常开工,需返回湖南车辆,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返回湖南车辆每台叁仟元(羊 3000)乙方车辆工作十个月以上,甲方不负责赔偿。6,甲方负责乙方车辆供水。7,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柴油供应,以每升(5.42 元/升)的价格,后来各负赢亏。8,乙方车辆来回云南的一切开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承当。二、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方式1,甲方隔月结清乙方在甲方指定运输场合的运输费用,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款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甲方从石场至沥清搅拌站范畴内(约 7 公里),甲方支付乙方每吨1O 元人民币。甲方从石场至龙头山新集镇搅拌站范畴内(约 11 公里),甲方支付乙方每吨 13.5 元人民币。甲方从石场至龙头山镇沙坝安置点范畴内(约 15 公里)甲方支付乙方每吨 18 元人民币。其它运输费用参考以上路途核算。3,乙方运输片石以每车每吨加 1 元核算,合同期满,甲方结清乙方全部运输费用。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车辆听从甲方的安排。2,乙方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及其它有关不正当事件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向甲方每台车辆交纳元人民币信用金,乙方车辆达成石场正式运行后,甲方立刻退还乙方信用金(以台计算)。4,乙方车辆牌照:发动机号:驾驶人: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订立之日起含有法律效力,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碰到不可抗拒因素,此合同自动解除。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