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女生部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女生部附属于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是一种面对全校女大学生,为广大女生提供各方面服务的综合性部门,恪守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法律允许范畴内领导各二级学院女生部开展有益于女生的多个活动,更着力于学生整体形象的塑造,重视呈现新一代女大学生的独特风采和精神面貌,致力于成为全体女生的代言人。第二条 具体职责为: 1、作为学校联系在校女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重点维护广大在校女大学生的权益和规定。 2、从日常工作与生活入手,切实关心在校女大学生的问题,并协助解决其困难。开展各项校园主题文化活动,丰富同窗们的课余生活。 3、关心女同窗,保护她们的正当权益,开展多个以“自强、自尊、自立、自爱”为主题的女生特色活动。4.为学校活动提供礼仪,科学管理校礼仪队,保障礼仪队质量,确保学校活动的正常开展。第二章 例会制度第三条 本部门每月第一周周五晚召开全体组员大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贯彻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第四条 女生部组员不得无端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施签到制度,提前十五分钟入场,但凡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组员必须事前请假。参加会议时要注意本身着装,要符合场合和身份。开会时要严格恪守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状态。第三章 人事任免制度第五条 为了使本部门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办一次纳新活动,具体事情由部长负责本部门的纳新活动。第六条 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全部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迟延隐瞒,敷衍塞责。第七条 如有女生部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阐明理由。对私自离职的女生部组员,女生部将在征求学生会意见的基础上,参考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全校公布通报批评。第四章 奖惩制度第八条 在学生会及本部门组织的活动中有突出体现者,应予以表彰、奖励;有获得优先晋职的权利,由部长或副部长向上级推荐。第九条 违反学生会及本部门有关规定或无端不完毕任务者,应书面阐明状况或做自我检讨。因事不能参加例会者需向学生会办公室作出书面请假;无端缺席会议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处分;对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其所在学生会中担当的职务。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本制度由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女生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