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 供电所应设兼职备品备件管理员,负责供电所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的保管、发放和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2. 管理员应认真加强业务技术学习,掌握仓库物品材料、设备的规格、性能及其它状况。 3. 供电所应设立专用备品备件库房,备品备件库房要有防火、防盗、防潮的安全方法,库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废物,过道畅通,库区周边清洁卫生。 4. 为确保备品备件的产品质量,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各类设备备品备件应由县供电公司供应。 5. 管理员要对库存的备品备件建立台账,对进、出料单要认真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坚持日账日结,月账月清。按月对惯用备品备件进行盘点,逢季对重点备品备件进行盘点,每六个月对全部备品备件进行一次全方面盘点。 6. 物资寄存应按“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五五寄存,五五堆放,五五成行,做到布局合理,寄存有序、条理分明,整洁美观,便于清点和收发。仓库保管的物资应加强保养工作,使物资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实现物资不腐、不霉烂变质、不损坏。 7. 建立备品备件最低定额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员应对库存备品备件进行及时清点,按月做好备品备件采购申报计划,及时对备品备件予以补充,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 8. 发放备品备件要推行审批手续,未经同意不得出库。用于事故抢修的备品备件,可在备品备件使用后再补办审批手续。 9. 对的发放备品备件,不得故意压斤缺两和设账外备品备件,严禁用白条领取。 10. 供电所必须加强废旧物资管理,工程竣工后所裁减的废旧物资必须全部回收,具体登记,移交县供电公司解决。 11. 管理员临时离开岗位要与代管人员交待清晰。如因工作调动,则应办理物资盘点和工作移交手续,交接手续未办完毕不得离职。 12. 事故抢修用备品、备件应专门寄存,平时不得挪用,事故抢修后应及时购置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