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自查报告根据银发 XX 号文献精神安排,我行结合本身日常反洗钱工作状况进行了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检查状况报告以下: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状况1、 我行根据网点人员变动及实际人员状况,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支行运行副主管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推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支行综合办公室,拟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推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状况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有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贯彻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状况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统计保存状况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统计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时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状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大额交易个人储蓄 20 万元以上、公司业务 50 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定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备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准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规定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订整治方法,及时整治并上报整治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
重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鉴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状况,主动主动配合本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